2006年2月10日宿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宿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榕所作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