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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大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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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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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并通过了《宿州市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办法》要求将每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列入下一年度市人代会议程,由市政府向大会报告办理情况,接受代表的审议和表决。二是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人领衔督办一件议案、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三是对重点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代表多年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专人重点督办。四是现场督办。今年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的主要形式是把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召集起来,深入基层,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办理情况,协商解决落实方案。五是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在每件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答复代表后,采取打电话、寄发征询意见函的形式,征求提出议案、建议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将代表对办理答复表示不满意的进行“二次交办”,督促承办单位再次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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