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召开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暨学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监督
·市人大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先进集体
·市人大机关举行“落实科学发展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柱率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
·全省人大信息工作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召
·市人大机关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
·市人大机关举行“落实科学发展观
·关于全市金融银行业工作评议情况
·关于我市劳务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
·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
·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法》、《矿山
·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水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关键字
当前位置:主页>人事任免>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魏晓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10-25

2007年3月9日宿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魏晓明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宿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魏晓明辞去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阅读次数:
宿州人大 (C)2006 版权所有 管理登陆
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 C座 邮编:234000
电话:0557-3059851 传真:0557-3059851 电子邮件:szrd110@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