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曙光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3 09:49:24    字体大小:【      】  打印

 

20161230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曙光同志提出辞去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曙光辞去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