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 09:51:19    字体大小:【      】  打印

 

 

(2019428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宿州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相应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