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关于全面加强服务助推企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9 08:54:44    字体大小:【      】  打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界民众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确定了长足进步。但在企业发展中,我们仍然发现了部分症结和问题,下面我就以企业遇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突显经济职能,强化企业服务工作。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工业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因此要更突出园区和企业经济职能。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部门参观调研过多,承担社会职能增加的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建议市直部门要本着“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数”的原则,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改进工作方法,以企业服务为主题,形成“园区喊号,部门排队”的工作氛围。

二、部门执法要专业化、规范化。建议在政府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检查中,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照顾企业的合理诉求,例如在环保、安全、质监等方面执法工作,建议各牵头部门要针对企业的现状,加强会商,审慎研究处理,切实提高方案可行性,避免多头检查、选择性检查,避免过度执法,防止出现“一刀切”。

三、正视历史问题,加强企业服务。建议各权证办理部门,要正视历史遗留问题,担负历史遗留责任,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例如一些百丽配套企业,因为过往问题,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的权证至今仍未全部办理,这其中往往牵扯多个部门,而且各执一词,企业也无所适从。希望政府能够牵头加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遗留问题。

四、综合经济部门要讲求诚信,落实相关允诺。如鞋城部分企业涉及的土地款及挂牌保证金等政策兑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经开区予以兑现,但至今未得到落实,包括百丽鞋业、百丽配套企业,以及鞋城其他企业,涉及企业20余家,涉及金额近亿元,对企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宿政秘〔2017〕69号)提出八项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方案,但至今迟迟未见到实施细则,企业无法享受到政策红利;2018年2月份出台的《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2018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8〕12号)提出的完善返乡就业奖励政策。(对组织介绍返乡务工人员实现在市直各园区和埇桥区工业企业就业的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个人,每介绍1人且就业时间满3个月以上,给予奖励500元,其中:市政府奖励200元,企业所在园区或县区政府奖励200元,用工企业奖励100元)后续也未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导致政策兑现不了了之。

五、整合教育资源,为企业提供人才资源。建议加强牵头整合,汇集宿州学院、工业学校、技师学院等本地区院校的资源,开展校企合作,以定向培养、定点实习基地等方式,为企业急需的基层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支撑,同时依托专业机构和知名高校,加强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人才梯队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