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做好“垃圾分家” 应有长效机制作保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2 09:06:38    字体大小:【      】  打印

 

目前,垃圾分类理念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搞好垃圾分类处理,是当前各地改善优化人居环境需要面临的新课题。鉴于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系统、长期工程,要抓实抓好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真正让“垃圾分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作保障。

据笔者观察了解:搞好垃圾分类,不外乎“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清运、回收利用”等几个重点环节。因而,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重中之重是必须明确垃圾分类相关主体责任,这中间涵盖政府、企业、公众三个方面。其中,政府的责任是完善制度、示范引导、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公众行为;企业的责任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减少垃圾产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相关活动;城乡居民是垃圾分类范围最广泛的参与者,也是垃圾分类成败的关键主体,因此,广大居民要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意识,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各扫门前雪,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的主体实践行动。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千难万难领导重视就不难。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能够通过特定的政策措施,有效引导各行各业和公众行为。制定奖励措施,一是对低排放和符合标准的企业采取适当放宽市场准入、给予补贴和减税措施等,推动企业发展壮大;针对广大居民,政府同样应该采取正负双向激励措施,引导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一是对可回收垃圾,与居民个人身份相挂钩,对居民正确投放的可回收垃圾给予积分奖励;二是对于不可回收垃圾,可按照居民投放数量收取处置费用。通过“一加一减”,真正让“垃圾分家”。

二是强化垃圾分类教育引导。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垃圾分类尚处于空白阶段,无疑是垃圾分类的“短板”。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农村的优势和机遇:农村是熟人社会、老少爷们人际关系融洽,开个广播会、群众大会发动群众反而比城市更加容易;要“巧借东风”,抓住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将有关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强化垃圾分类的基础教育,不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专业课程;二是利用环保公益机构、环保志愿者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三是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过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先进单位、模范个人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

三是发挥好政府部门示范效应。政府部门既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也是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一是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标杆效应,例如在政府机关推行和实践低碳节约办公;二是拿出切实可行方案,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三是通过表彰奖励一部分环境卫生单位和个人,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

加快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可提供的公共品主要是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具体来说,一是要在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大量投放和使用标准化的垃圾分类回收桶,实现垃圾分类存放,同时进行有效回收;二是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有效避免运输途中的交叉污染;三是对现有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改造升级,使其全面适应新形势下垃圾分类的需要。

五是建立垃圾分类“回头看”机制。“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地“向前走”。要做好这项工作,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搞好督查,在做好“回头看”时,一定要紧盯“表面光”。地方政府和部门也应该主动部署好、多出一些实招,对此项工作实行月积分排名,建立奖罚制度,加强整改、久久为功,确保垃圾分类这项惠及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砀山县人大 周效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