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献

求实创新,争先创优,奋力推进“四个宿州”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2 09:19:15    字体大小:【      】  打印

 ----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旭

各位代表:

我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委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我市“十二五”发展圆满收官的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建设创新发展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决策,按照市委“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一贯要求,自觉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奋力推进人大工作“四个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年来,共举行9次常委会会议、17次主任会议。制定地方法规1部。备案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5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12件。审议“一府两院”报告29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7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5份。作出决议8项、决定1项。全年进行人事任免55人次,补选省人大代表1人。

一、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

常委会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宿州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大工作,为实现“保八争六”目标作出了应有努力。

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围绕市委“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重大部署,常委会先后听取市政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专项报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听取市政府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对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出审议意见。视察调研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市政府交通重点工程、科技创新、城乡规划、国税等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关系宿州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常委会先后两次审议批准市政府调整2015年预算的议案。先后四次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审议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贷款、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实施方案的议案、宿州兴宿城镇化一号基金议案等重大事项,资金规模达67亿元。

促进热点问题解决。针对群众关注度高、人大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水源地保护、非煤矿山治理修复、城区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及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将视察调研情况反馈市政府,促进问题解决。

二、围绕依法治市,着力推进依法履职新实践

全国人大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精心谋划,充分准备,积极争取,在我省设区的市第一批获得了地方立法权。

建立立法机构和机制。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为承接立法权做好基础性工作。报省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编委批准增加编制4名。选聘省内外41名专家为市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团成员。制定了《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规定》《2015年立法计划和本届立法规划》,报市委批准,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制定出台第一部地方法规。市委批准立法计划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响应市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16城”同创决策,决定制定第一部地方法规《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成立了市人大主导立法的《条例》起草小组,先后召开专题调研会10次,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征求意见会、立法听证会20余次。《条例》草案形成后,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和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今年31日开始实施。在全省新获得立法权的市中,我市制定颁布实施第一部地方法规。安徽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10多家主流媒体专门来我市进行专题采访、深度报道。

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收官之年的检查验收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年活动。实行常委会“一会一法”专题讲座制度。配合省人大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省普法责任制会议。举行了《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教育启动仪式。督促市政府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实际行动贯彻全面依法治市部署。

三、围绕务求实效,着力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

常委会坚持把对“一府两院”的支持寓于监督之中,加强监督刚性,务求实效。

突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森林增长工程、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交通重点工程、科技创新、城乡规划、国税等7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视察和满意度测评。开展满意度测评前,分别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针对具体工作先期开展调研。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视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观摩,保证满意度测评结果客观公正。被测评部门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着力强化本职工作。测评满意率最低为71.05%,最高为93.94%,结果均为满意,其中市政府交通和国税工作的满意率在90%以上。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市食药、卫计、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受询问。

强化法律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专题报告。加大《审计法》执法力度,常委会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和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严格执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全面开展任后监督工作。2015年市政府组成人员、法官、检察官共计50人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市委组织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报送123名人员年度履职情况与考核结果。

四、围绕提升水平,着力优化代表工作新方式

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大职责。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机制,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利用平台强化培训。按照“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的要求,大力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履职情况实行全面统计和动态管理。增加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人数,全年共有76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精心组织代表履职活动。印发《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意见》,指导全市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安排13名全市代表小组长向县区人大常委会口头述职,接受选举单位监督。驻宿的58名省人大代表出席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共280多人次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驻宿省人大代表分5个组,分别赴马鞍山市当涂县、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开展调研。驻宿省人大代表开展异地视察活动,分赴亳州市、滁州市视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为在省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扎实做好议案、建议督办工作。首次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目录。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对代表议案、建议集中交办。主任会议成员先后对“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和荒山绿化的议案”和“关于加强宿州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议案”办理情况集体进行督办、专项督办。为建立长效机制,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分别赴江苏徐州市、山东嘉祥县考察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对考察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这两件议案的办理部门认识高、行动快、抓得实,主动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沟通,交流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目前“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和荒山绿化”的议案办理工作与制定《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宿州市非煤矿山修复条例》同步推进。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5件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70多人次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高度重视,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常态督查,有力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及时有效办理。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报告。

五、围绕市委重大决策,着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12号文件贯彻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及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市人大党组贯彻意见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学习培训班,市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培训,深入学习中央18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

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对全市5个县区和部分乡镇,就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市委制定文件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即市委6号文件。文件对加强党的领导、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开展立法工作、加强监督工作、强化经费保障等一系列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一些具体措施走在全省前列。

针对问题狠抓落实。2015925日,市委召开12000余人参加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各县区、乡镇党政领导,全国、省、市、县区、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一次会议将部署传达到基层,提高了效率。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省委12号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张曙光书记、史翔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县区分别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大幅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调整充实乡镇人大工作力量。市及各县区大幅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大力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为代表履职改善条件。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

六、围绕“三严三实”教育,着力锤炼人大机关新作风

努力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与时俱进。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学习规定文件,开展专项行动,分三个专题进行专题研讨,召开了常委会党组和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30条措施,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坚持“一会一法”专家讲座学习制度。邀请省内外人大法学专家,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先后开展《宪法》《立法法》《预算法》《组织法》《监督法》等讲座,提升参加学习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组织市人大机关干部、县区人大干部共13215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各类培训,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者业务素质。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月无会周招商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主动走出去招商,完成了市委下达的招商任务。派驻人员包保杨庄乡,午秋两季实现“零火点”,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认真做好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督查工作,为园林城市创建做出了应有努力。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推进精准扶贫。

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编发信息简报18期,向省人大报送信息1600多条,被评为全省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着力提升《宿州人大》期刊和网站质量,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成绩,都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两院”及各方面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与广大代表的积极参与和县乡人大的密切协同都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距离。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法定职权还没有充分行使。立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监督工作仍需深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常委会机关作风建设还需要持续加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入研究,认真解决。

 

争先创优,努力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工作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人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市、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坚持在人大工作“四个创新”上下功夫,为建设“四个宿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普法要有新进展。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使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完善立法计划。制定市人大法律顾问及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团相关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科学编制下一年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开展下一届立法规划调研。结合制定立法计划,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及相关部门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的立法工作异地调研活动。

落实2016年立法项目。按照《宿州市2015年立法计划和本届立法规划》,2016年计划制定《宿州市非煤矿山修复条例》《宿州市市容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宿州市非煤矿山修复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快《宿州市市容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制定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抓好法规贯彻施行。《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将于201631日实施。要大力开展条例实施宣传教育活动,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工作,切实推进该条例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16城”同创中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结合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按照省人大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对市政府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监督支持要有新作为。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201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加强财政运行情况监督,听取市政府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财政预决算审计报告和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审计报告。听取市政府财政、司法行政、商务、卫生计生、土地管理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全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努力促进从源头上保证餐桌上的安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调研。

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立足工业强市,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培植工业首位产业、降低企业成本的专项报告。聚焦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调转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报告。围绕精准扶贫,听取审议市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专项报告,并对贫困村电网改造情况进行视察。着力强化金融服务,听取审议市政府实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调研视察。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听取审议市政府促进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的专项报告。常委会将对上述审议情况向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

注重法律法规监督。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开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行政诉讼法》《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专项报告,通过监督,有力促进司法公正。

 三、决定、选举任免要有新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依法作出决定。

依法审议批准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系我市未来五年发展,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本次代表大会要认真审议、依法批准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常委会将支持政府运用法治方式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年底前,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有力推进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实施,常委会将及时对市政府提出的议案进行审议和决定。依法就深化改革的重大措施及城乡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等作出决议决定。不断完善审查议事机制,实施审议意见建议记录存档制度,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进一步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依法进行人事选举任免,确保党委决策和意图的实现。继续做好提请任免人员资格和相关材料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表态发言工作。落实人大对“一府两院”任命人员向人大书面述职制度。从今年11日起,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四、指导基层和代表工作要有新突破。加大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积极性和代表的主体作用。

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抓住县乡人大换届的契机,认真落实市委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帮助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问题。配齐乡镇人大主席、省级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工作人员。增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加强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一定要把好代表入口关。举办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和园区人大工委主任培训班。组织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培训。做好省委12号文件和市委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定期通报。适时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交流汇报会,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突破。

提升代表活动质量。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培训和各级人大组织的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退出机制。强化代表活动平台建设,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指导市人大代表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驻宿的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准备议案建议做好服务工作。不断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改进议案建议办理方式,对每一件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办理单位都要和议案、建议的提出人当面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办理质量,提高代表满意度。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要有新形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做到“四个自觉”,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和理论素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使人大工作与党和国家以及全市工作大局相适应、相协调。严守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根本政治规矩,自觉在党委领导下谋划和推进工作,主动向市委汇报请示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围绕党委中心任务行使职权,更加善于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落实,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各类培训,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宿州大讲堂的学习,坚持机关学习制度,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者工作水平。加强人大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与省、县区人大网络互动,为人大代表履职建立服务平台。

深化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活动,打造机关效能建设的升级版。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狠抓落实、实干兴宿”的要求,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工作推进的各方面。坚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争当自觉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模范、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模范、自觉扛起责任、善于管理的模范、自觉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的模范。

各位代表!推进法治宿州新进程,谱写美好宿州新篇章,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奋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奋力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实力宿州、活力宿州、和谐宿州、幸福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