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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大常委会:推动审议意见从“纸上”落到“地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8 09:06:39    字体大小:【      】  打印

 

2013年10月28日,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该办法共13条,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要求、交办时限、报告主体、跟踪督办、测评时限、测评结果、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程序和内容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交办、督办工作。换届以来,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进一步完善审议意见督办机制,推动审议意见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

 

摸真情况、讲真心话、开真药方,确保审议意见质量

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其必要前提是审议意见本身要有深度、有力度、可操作性强。泗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好“三关”,真正做到摸真情况、讲真心话、开真药方,确保审议意见质量。始终坚持把好会前学习关。坚持常委会“一会一法”法制讲座制度,在常委会会议前,围绕审议议题组织组成人员开展会前法律学习和专题学习。始终坚持把好精准调研关。坚持围绕会议议题,广泛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提高调研内容的针对性,改进调研报告文风,指出问题讲实情、说实话,提出建议坚持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始终坚持把好审议发言关。常委会办公室在常委会举行会议之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准备审议发言稿。在审议时,充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时间,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时,依法、有理、有据,客观公正、简明扼要,不说题外话、不说外行话、不说过头话,敢于讲真心话,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

 

及时交办、严格承办、跟踪督办,促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为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抓住三个环节,持续用力。会后及时交办。按照《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和有关工委归纳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初稿,提请主任会议讨论,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后,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及时印发“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严格单位承办。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两院”及时研究、确定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计划、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便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口工委督办工作有的放矢,强化联系沟通,实现“无缝对接”。“一府两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跟踪督办。对审议意见的办理,不局限于一次性听报告、提意见,而是致力于长期抓、连续抓、反复抓,实现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的转变,切实增强监督实效。2018年8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泗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情况,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印发了《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有关工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听取汇报、视察检查等多种方式3次跟踪督办,对审议意见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涉及全局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办,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

 

再报告、再审议、再测评,检验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坚持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再报告、再审议、再测评,检验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2018年8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印发了《<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审议意见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监管机制,建立环委会暨河长制、林长制联席会议等制度,制发《泗县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泗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泗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等措施文件,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地落实,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审议意见办理实效,2019年4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再次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由于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办理实效明显,该项报告被常委会会议高票通过。

一项项审议意见办理结果落地有声,彰显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和效果。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力度,实行审议意见再报告制度,推动审议意见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朝法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再次强调。(徐理、岳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