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7月26日下午4:00)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较多、议题重大,都是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在与会同志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开得务实高效、富有成果。市政府及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表决、审议、审查通过的各项条例(草案)、决议、议案和报告。新任命的同志要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加强学习,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成绩。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5周年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我们党95年来的光辉历程和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科学瞻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特别是总书记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抓好的八个方面工作,成为我们加快建设创新型“四个宿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大职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一时代要求贯彻好、落实好,更好地推动全市在皖北振兴中闯出新路、走在前列。
下面,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我简要谈三个方面意见。
一、坚持以更高的标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横贯古今、思想深刻,具有磅礴的历史纵横感和强烈的现实深邃感,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纲领性文献。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前一阶段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往深处学、向实处学,更好地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解决思想上的疑惑,弥补认识上的不足,克服实践中的难题,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坚定政治方向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种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更好地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起来,更好地把党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统一起来,确保党的主张和意图经法定程序转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的执政体制更健全,执政方式更科学,执政基础更牢固。
二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筑牢立场根基上。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总书记在讲话中鲜明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神圣职责,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这一根本政治立场,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为民谋利上,真正使权力行使的过程成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过程,让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要把学习成果体现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围绕中心工作、服从服务大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所在。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当前,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并号召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当前,宿州正处在跨越发展、奋力赶超的关键时期,将既定思路转化为举措、既定目标转化为成果、既定蓝图转化为现实,需要方方面面、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这其中,人大系统是一支重要力量,人大工作是一个重要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文化软实力、建设生态文明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优势,积极投身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火热实践中,齐心协力将“一纲领、两部署、六条新路”书写在创新型“四个宿州”的旗帜上。
二、坚持以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发挥自身职能,综合运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为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对人大工作是满意并给予充分肯定的。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优势和作用,持续推进“四个创新”,积极探索依法履职新路径、新举措、新成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推动和坚实保障。
一要高起点做好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要明晰立法思路。聚焦“一纲领、两部署、六条新路”,以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视角,对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完善,把立法工作的重心转到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在法治轨道上引领和推动创新型“四个宿州”建设。要厘清权限边界。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在本级立法权限内,紧紧围绕城市建管、环境保护、文化发展等方面开展立法,持续在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坚决不突破地方立法的事权范围。要提高立法质量。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及协商制度,努力使制定和修改的每一项法规都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二要高水平开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遵循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和公开等原则,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紧盯热点问题。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建设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不断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更好地监督。要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完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任后监督等办法,不断拓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探索垂直管理部门和政府直属机构的监督途径,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的关系,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搞好协调配合,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
三要高标准做好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按照法定职权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把人民的诉求和愿望变成国家意志。 要坚持事前充分酝酿。积极深入基层一线,针对需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的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依据。要注重事中主动作为。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党内工作程序和法律程序有机结合,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强化事后跟踪问效。针对已经公布实施的重大事项决定或决议,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部门落实重大事项决定、决议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督促相关执行部门及时汇报实施进展、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重大事项实施的信息反馈,通过监督及时查找问题、修正方向,确保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四是要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代表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要突出广泛参与。不断加强“双联”工作,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激励和引导代表深入考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无怨无悔奉献。要深化履职实践。抓紧抓好今年市人代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重点办理和督办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议案建议。要优化代表结构。从严把好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人大代表队伍。加强代表培训,强化代表的组织观念和行为规范,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接受监督。
三、坚持以更严的要求,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新时期新形势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盯住“学”这个基础、抓住“做”这个关键、扭住“改”这个重点,持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
一要在理论武装上先学先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熟练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坚定“四个自信”,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在此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历史知识、哲学知识、法律知识、领导科学知识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紧密集合宿州改革发展实际,从人大工作特点出发,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善于向群众学习,把加强学习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
二要在制度创新上善破善立。把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任务,把握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的新期望,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四个创新”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进一步修改完善已有的配套工作文件和具体工作规则,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促进人大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
三要在作风转变上争先争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结合“4+4”专项整治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营造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形成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要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群众所盼做起,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信任和广泛拥护。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将充分发挥纵览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真正在立法和重大事项决定上充分“放权”,在监督促进工作上全面“放手”,在选举任免干部上真正“放心”,努力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良好条件,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同志们,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做好人大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创新型“四个宿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皖北振兴中创出新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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