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2月2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人选工委交办、督办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余向东所作的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大了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整改力度。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依法审议批准了市政府两个议案,涉及融资金额18.75亿元。在工作监督方面,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财政、商务、卫生计生等三项工作专题报告,进行了视察和满意度测评。法律监督方面,听取并审议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在代表工作方面,依法许可司法机关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同志们,由于达到任职年龄,王克金同志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充分体现了克金同志高尚的政治品格和强烈的大局意识、组织观念。多年来,克金同志恪尽职守、努力工作,敢于担当、任劳任怨,为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克金主任致以崇高的敬意!请王主任以后继续关心关注、倾力支持人大工作,继续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力量。本次会议还举办了《刑法》法制讲座,大家在思想上充了电,在知识上加了油。会议开得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向大家表示感谢!时至年末岁尾,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迈入2017年。借此机会,我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为我市“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出了应有贡献。截至目前,已经举行6次常委会会议、12次主任会议。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部。审议“一府两院”报告22项,组织专题视察7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5次,向市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10份。作出决议决定1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同时,完成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委托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及立法征求意见、接待外地检查指导等工作。
一是立法普法工作有新进展。今年制定《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立法机构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的若干意见》、《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工作规定》等文件,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草案)》,建立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宿州市市容治理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两部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时均高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参加第二十二届全国立法工作交流会,宣传我市立法成果、学习外地立法经验。做好立法交流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安徽铜陵、江苏扬州、湖北宜昌、湖南张家界、黑龙江牡丹江、云南玉溪、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10余市地方立法工作考察组,加强与外市人大的交流合作;常委会领导带队,先后赴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青岛市、安徽省合肥市等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立法工作经验。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注重法律法规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旁听市中院案件庭审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是监督支持有新作为。在做好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报告等常规性工作的同时,提请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的意见》,建立并实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监督,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综合效应。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201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加强财政运行情况监督,听取市政府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财政预决算审计报告和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审计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视察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立足工业强市,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培植工业首位产业、降低企业成本的专项报告。聚焦转型升级,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转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报告。围绕精准扶贫,听取审议市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专项报告,并对贫困村电网改造情况进行了视察。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促进房地产健康持续发展的专项报告。深度关注民生事业发展。组织常委会委员、省市人大代表在对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视察、满意度测评,并以人大党组文件向市委专题报告视察情况,推进发现问题的解决。
三是决定、任免有新规范。不断完善审查议事机制,实施审议意见建议记录存档制度。依法就深化改革的重大措施及城乡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等作出决议决定。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宿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10个议案,涉及资金211亿元。依法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依法进行人事选举任免,确保党委决策的实现。特别是在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上,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党组提前谋划、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市委提名的市政府副市长满票通过,这体现了各位委员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是代表工作有新突破。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对各县区贯彻落实市委6号文件进行督查调研,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委报告。抓住县乡人大换届的契机,认真帮助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问题。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培训和各级人大组织的活动,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培训。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退出机制。组织代表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及时对所有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登记,形成议案、建议目录,召开交办会,加强督办工作,推动问题解决,让代表满意。
五是自身建设有新形象。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七一”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和理论素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使人大工作与市委决策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在市委领导下谋划和推进工作。主动向市委汇报工作,凡是重大事项坚持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一年来,先后13次向市委专题报告督查各县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党组阶段性工作情况、赴外地专项工作考察情况等,市委张曙光书记、市长史翔等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深化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活动,打造机关效能建设的升级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狠抓落实、实干兴宿”的要求,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工作推进的各方面。
二、认真做好当前工作,科学谋划明年任务
一是扎实开展“讲看齐 见行动”学习讨论。“讲看齐 见行动”学习讨论是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特色内容。省委、市委先后召开动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也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开展这项活动作了具体部署。人大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这次活动中要务必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领导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为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宿州提供法治保障;坚定不移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要把开展“讲看齐 见行动”学习讨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部署上来,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宿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科学谋划明年任务。现在离年底只有1个月时间,各位组成人员包括非驻会委员以及各专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都要共同开动脑筋,从现在开始就要研究谋划明年重点工作。
谋划明年工作,从指导思想上要把握这样几点:一是从理念上来讲,要坚持精准务实管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二是从内容上来讲,要切实把握改革发展大势,紧扣中央和省市委明年要重点推进的工作,特别是围绕下一步中央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找准工作用力方向和着力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三是从方式上来讲,要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明年工作安排进行对接、与“一府两院”工作计划加强衔接,同时还要加强常委会各机构之间的协调,真正把明年工作谋深谋准谋实,为推动常委会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从重点上来讲,有这样几块内容:
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六中全会精神和两个《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把牢正确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市委权威,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行动自觉,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工作思路举措,更好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和市委决策转化为人民意志。
二是要强化法律监督。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对《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宿州市市容条例》这三部地方性法规,要进行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报告,推动法规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要紧紧围绕法治宿州建设,认真实施本届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要强化工作监督。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更加自觉地向中心聚焦,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年奋斗目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更加精准地为大局服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依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促进“调转促”“去降补”“全创改”“惠民生”等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抓住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充分行使法定职权,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要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对各县区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部署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基层人大建设。要精心指导好县乡人大换届。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换届后,要组织开展新任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双联系”,进一步激发代表为民履职的热情,凝聚全市人民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智慧和力量。
五是要强化改革创新。把推动改革和工作创新作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围绕党委推动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和汇报等制度,始终做到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大局。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等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畅通代表与选民联系沟通渠道。以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眼有效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使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对应、督促检查与专项调研相配合、重大事项决定与扩大群众参与相促进、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积极推进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
三、高标准筹备好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鉴于省人代会将在2017年元月15日左右召开,因此考虑,我市人代会应在此前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除了按常规听取审议“六项报告”外,还要审议表决《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还有重要人事选举任务。筹备工作有效时间仅有一个月左右,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周密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要着力抓好这样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会议文件起草。会议所需的文件很多,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预算报告、计划报告以及各类决定、主持词、讲话等等。其中,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自身起草文件的重头戏,人大机关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抓好起草工作。报告既要体现上级精神和最新要求,又要符合本市情况和人大实际,既要全面总结今年工作,又要安排部署明年任务。报告起草初稿完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吸纳众长,力争拿出一个语言平实、逻辑严密,思想深邃、鼓舞士气的报告。其它各类文件,都要精益求精,属于部门提供的文件,机关要专门安排人员,与相关部门搞好对接,一件一件抓落实,防止任务悬空、出现“空挡”。
二是会务服务安排。本次会议时间更紧、日程安排更为紧凑,需要更加细致合理地安排时间、会场、活动等等。常委会机关从事会务筹备的同志,务必高度重视起来,把问题想得更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实一些,切实做到细而又细、精而又精,防止因虑事不周出现小的失误而影响整个会议效果。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本着“优质、高效、节俭、简朴”的原则,做好会务安排与服务工作。
三是会中服务安排。本次会议要继续传承上次会议的成功经验,从召集人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到全体会议,从会议记录、宣传报道、乘车安排、安全保卫等每一项工作都要制定专门方案,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人,确保会中服务精细周到。
四是搞好协调对接。人代会筹备工作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影响大会的顺利进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接,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相互提醒,共同协商解决,做到既相对独立工作、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主动配合,使所有筹备工作人员形成合力,发挥好整体优势、团队力量,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筹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