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钦殿为全省检察系统讲授《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不仅是民事立法上的一大盛事,在中国立法史上也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适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7月31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函邀请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武钦殿,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实务培训班授课。
武钦殿主任作为首届全国审判专家和宿州市地方立法的实践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此次应邀为全省200多名民事行政检察干部作题为《民法总则基本问题及与民法通则对照解读》专题讲座。
武钦殿主任深入浅出地从我国民法典和民法总则的制定历程、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的重大意义、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民法总则的制度创新等四个方面,全面概况地讲解了《民法总则》的几个基本问题。随后,又着重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对比上,按照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对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九个方面内容,结合审判和检察实务作了详细解读。
参加培训的检察干部纷纷表示,武钦殿主任的授课内容安排得当,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务能力和水平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信息科 蔡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