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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赴灵璧县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4 10:31:49    字体大小:【      】  打印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灵璧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执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检查组认为,灵璧县各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措施,使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职责清晰、奖惩严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层层进行了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个人。二是宣传教育活动富有成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行动。三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得力,全县确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工地、聚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了严肃查处,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缺少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资金投入;部分企业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对招收的临时工未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在监督检查方面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四条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要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二是要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为安全生产打好基础。使各企业坚持做到未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三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严格依法加强对安全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正确处理好生产、效益和安全的关系。四是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强化“人命关天”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经费到位、安全设施到位,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实现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灵璧县人大办 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