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包保 重拳出击——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全市秸杆禁烧工作纪实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来监督,察民情、听民声、达民意,依法行使职权,把监督贯穿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全过程,全力打赢禁烧攻坚战。
执法检查 刚性督办
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无论是走在路上,还是和代表座谈中,到处都能听到人们对焚烧秸秆的抱怨声,但更多的是人们对焚烧秸秆造成的交通事故、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等产生的忧虑和恐惧!百姓强烈反映,就是人大监督的目标。抓好全市秸秆禁烧,形成强大的“禁烧防火墙”,消除大气污染,成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和监督的焦点。
4月初,省、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对宿州市主城区,埇桥区、灵璧县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和存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又于4月23日至24日,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忆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保华任组长,带领三个执法检查组对泗县、萧县、砀山县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泗县、萧县、砀山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台帐,与部分市、县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征求了意见。实地查看了三个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及午收秸秆禁烧准备工作情况。
4月下旬至5月初,检查组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把老百姓强烈禁止秸秆焚烧的呼声,向市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主任会议一致认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但宿州市是我省小麦主产区之一。近年来,每到小麦收获季节,农民大量露天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浪费了宝贵的生物资源,损坏了土壤墒情。据调查,集中堆放秸秆焚烧的地块,烤焦土壤3至5厘米,有机质大量损失,土壤生物不复存在,土壤结构遭到破坏。据悉,在今年省人代会上,驻宿省人大代表张曙光、孟宪会、李雷等,就露天焚烧秸秆,向大会提出了治理秸秆禁烧的意见、建议。2014年1月,在市四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也提出了关于“禁止农民露天焚烧秸秆”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这次会议的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特别指出,午秋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早宣传,早出台政策,禁止农民露天焚烧小麦秸秆,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及破坏土壤、降低肥力等不良后果,督促政府,万无一失。
依法行权 发出禁令
如何改变老百姓焚烧秸秆的传统做法,妥善解决老百姓抢收抢种的矛盾,宿州市各级政府压力较大。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为了搞好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宿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秸秆统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重拳出击,硬起手腕,铁律禁烧。疏堵并举,实现零火点。《意见》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机械化全量直接还田,凡适宜农机作业地块,推广使用联合收获机械加装秸秆粉碎还田装置,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管理,确保农机手落实15公分以下的限茬规定。《意见》指出,今年,市政府拿出1800万元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主要用于秸秆禁烧工作经费、考核奖惩、资金补助等。《意见》要求,市农机局要制定农机补贴实施计划,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各级金融机构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要给予信贷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应激励、引导政策;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对实施综合利用项目单位以奖代补,对禁烧先进地区给予奖励。一票否决,严惩第一把火。《意见》将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被发现为全市“第一把火”的,在所在地召开现场会,县(区)政府、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公开检讨,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约谈。各县区、园区发生第一把火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免去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职务,扣除全部保证金;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一年内不得交流、提拔、重用,并在年底考核中对所在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全市一盘棋 部门各司其职。《意见》指出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调度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农机局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通力合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区、园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帮包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确保责任落实,全市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各县区、各园区要向市政府缴纳50万元保证金,于5月20日前主动缴纳到市财政局。禁烧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想法设法帮助农户尽快播种,尤其是对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为了加强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 宿州市还制定了《宿州市201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市级领导包县(区、园区)责任分工 》,落实市级领导包县(区、园区)责任网络,全市共分九组,对每组的包保责任区域和分工都进行了划分,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真正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承担的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
广泛发动 全民动员
发动群众是搞好秸秆禁烧的保障。为了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4月30日,召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长史翔在会上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张曙光指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 做好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必须要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每一个种植户,每一个作业手都了解禁烧政策要求和形势。要紧盯 “三个一”,即看住“第一台收割机”、盯住“第一个人”、管住“第一把火”。要做到包保到位,双向全覆盖,地块和包保人要做到无缝对接,全天候包保,从收割到秋种这段时间不能出现盲点,要从各级各方面抽调包保人员,加强五级联动。四大班子全体领导成员全部包联下去,吃住在下面,费用自理,直到禁烧工作取得圆满成效,坚决打赢今年秸秆禁烧这场硬仗。
为搞好全民动员,宿州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告》。《通告》明确提出,全市辖区范围均为秸秆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凡在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均为违法行为。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相关土地承包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明确规定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加强对农用收割机收割作业的管理,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15厘米,防止焚烧秸秆。对留茬高度高于15厘米的,禁止在我市作业,农户有权拒绝支付其收割费用。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农村已经形成了干部管理、群众参与、互相监督的工作格局,秸秆禁烧工作真正成为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活动。与此同时,大抓宣传造势,营造强有力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除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外, 各乡镇还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了《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从多个层面形成秸秆禁烧的社会舆论压力,达到眼睛所见都是秸秆禁烧的《通告》、横幅、标语,耳朵所听都是秸秆禁烧的声音,把秸秆禁烧变成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
上下联动 合力“围剿”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将秸秆禁烧作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全市落实包保制度,形成市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五联包”和市直部门联系县区、县区联系乡镇(街道)的立体责任网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5月20日至麦收结束,全市市直1280多人,加之县乡包村干部,每个行政村有5—10人(市、县、乡镇三级干部),全市从市县乡抽调干部10000多人,将大干40天,形成万人包保,合力“围剿”之势,坚决打好禁烧秸秆的攻坚战。开镰后,将进行全天候、全时段现场驻守、巡查和值班,实行“五包”,即“包机收留茬不超过15厘米,包灭茬,包多余秸秆清运出田地、集中堆放,包现场火源管控,包完成夏种”。各级包保人员,与群众同吃同住,与乡镇同奖同罚,在联系包保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财务规定自行负责,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秸秆禁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生秸秆焚烧、留茬过高、秸秆不能及时离田等情况,督促所在村及时处置,并在发现问题后1小时内向包保组汇报情况;对工作不力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让每一个种植户、每一个作业手了解禁烧政策要求和形势,让农民群众理解、支持、自发做好禁烧工作。
(张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