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赵琳主持并讲话
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6日李锦斌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上的讲话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旭,副主任张忆秋、石文庆、侯家春和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副主任孟广实等列席会议。
当日上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自学;下午进行集体交流研讨,张旭围绕贯彻落实《代表法》发言,张忆秋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言。
赵琳指出,学习贯彻《代表法》,人大代表要强化民本意识,身体力行,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时收集民意,反映民生,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在执法检查、质询问政、建言献策中要敢于发声,理直气壮,直言不讳,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同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形式和内容。强化进取意识,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善于吸取新知识,树立新理念,探索新途径。强化法制意识,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法制素养,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赵琳强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论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刘春艳 蔡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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