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11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出席并就《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张忆秋、石文庆、侯家春、孟广实,副市长韩维礼,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建华出席发布会。
赵琳要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立法保障绿色发展。要在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新思路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的同时,积极谋划推进乡村规划、公园建设与管理、新汴河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赵琳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以法治保障饮用水安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重要性;要严格遵守执行《条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切实加强监督,督促《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契机,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提高思想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能力建设,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韩维礼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下大气力解决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要持续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条例》的实施。要全力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坚持疏堵并举,层层夯实责任,确保我市饮用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文/图 朱刚 蔡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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