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3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广实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到灵璧县、泗县和埇桥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和市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灵璧县城区团结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岳洪河治理项目、唐河地下涵水质自动监测站;泗县唐河草沟-樊集段治理工程、唐河草沟闸水质监控断面;埇桥区城区沱河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沱河东关闸、沱河芦岭桥、城西饮用水水源地等检查点,进行执法检查。实地检查中孟广实副主任和检查组人员,分别询问了灵璧县、泗县、埇桥区迎检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和困难,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和迎检人员交换了意见和建议,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孟广实指出:我市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并针对汛期即将到来的实际,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出要求:一是精准发力,抓紧黑臭水体等治理项目推进;二是强化整改,彻底清理河道堤岸垃圾及水面枯草等面源污染物;三是注重督查,加强水质监控检测;四是防患未然,防止汛期发生水质污染问题。(文图/马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