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下发通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意见》落地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各级人大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贯彻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深入学习《意见》制发的背景、意义、内容和创新举措,准确把握《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广泛向社会宣传《意见》,把《意见》的精神宣传到社会各界,引导社会运用《意见》定纷止争,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市和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扣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通过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妥善处理信访等,支持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主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市政府要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导作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公调对接,在办理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引发的治安、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可以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高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完善诉调、检调对接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元化解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对企业因面临司法查控等民事执行措施难以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经营的,依法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消保委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各自章程,认真履行《意见》相关职责义务。
三要主动作为,示范带动。驻宿的各级人大代表要在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矛盾纠纷化解中积极作为,认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善于运用“代表活动室”“代表工作室”“代表调解室”“群众联系点”和履职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平台,依法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室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