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文庆率调研组赴砀山县和埇桥区开展 《宿州市乡村规划条例》立法调研
7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文庆带领市人大调研组,先后赴砀山县、埇桥区开展《宿州市乡村规划条例》立法调研。砀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生、埇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卫东等分别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砀山县李庄镇、唐寨镇、良梨镇和埇桥区符离镇、夹沟镇、顺河乡等地实地查看省“多规合一”试点村、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的规划建设情况,听取县区政府关于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的汇报,与县区人大相关工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部分乡镇、村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乡村规划建设、农村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村二三产业用地供给、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具体情况。
石文庆指出,实地调研的几个村庄各有特点,具有一定样板意义,大家在座谈中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对做好《宿州市乡村规划条例》立法工作很有启发。《宿州市乡村规划条例》要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规划方面的立法保障,切口较大,涉及面较宽,具有一定难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立法调研和考察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征求和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出切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多规合一”的要求,注重抓好乡村规划和建设;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建设、村民建房等行为依法规范程序、实行严格管理,为今后落实本市乡村规划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朱郭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