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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1 09:14:03    字体大小:【      】  打印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确定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尽快开展我市立法工作,520日上午,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石文庆主持会议并讲话,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审议《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听取并审议《关于〈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及本届立法规划(草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对上述审议内容和法制委的下一步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各位委员各抒己见,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石文庆充分肯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他指出,市人大法制委在市委、市人大党组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扎实开展考察学习、制订工作规则、征求意见建议等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针对下一步工作,石文庆要求,一要争取尽快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积极完善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的配置,为开展立法工作奠定基础;二要继续修改完善法制委各项制度和工作规则,为开展立法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三要将《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作反复修改,以便早日提交常委会审议,确保我市立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蔡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