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6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出席会议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孟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莉、侯家春、孟广实、张亮以及秘书长宋成远出席会议。侯家春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市长马杰,市监察委员会、市法检“两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调研组关于《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运河旅游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审议《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提请报告;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唱国歌后,举行宪法宣誓。会议期间还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
市二级巡视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文 图/蔡建 马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