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8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出席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孟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莉、侯家春、孟广实、张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成远出席会议。孟广实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佘运九,市监察委员会、市法检“两院”相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宿州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宿州市2020年决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宿州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宿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宿州市2020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宿州市2020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宿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宿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宿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宿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该法规,报请省人大审查批准;听取并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听取提请任命人员供职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共唱国歌后,举行宪法宣誓。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议案等;召开第54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二级巡视员,十名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文 图/蔡建 马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