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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14 15:36:49    字体大小:【      】  打印

 

 张曙光:以法治推动宿州绿色发展 

(来源:宿州发布网)

114日上午,《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政务中心第四会议厅召开。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翔,市委常委、副市长赵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金、张忆秋、石文庆、侯家春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旭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主要媒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出席并讲话

张曙光说,绿色是生产力,是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绿色作为十三五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宿州在取得地方立法权后,把制定《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列为首个立法项目,这是与五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的。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

张曙光强调,这次颁布实施的《条例》是一部接地气、操作性强的良法。要将良法转化为善治,还需要社会各方切实遵行,以实际行动将良法落实到社会实践中。全市上下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第一部地方法规为契机,以行使地方立法权威契机,全面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热潮。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美丽新宿州。

 会议现场

会上,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石文庆介绍了《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基本情况,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甘大庆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表态性发言。

 宿州首部地方法规《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

据了解,《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已经20151126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1218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631日期施行。该《条例》是宿州市获得立法权后的首部法规,也是安徽省新赋予立法权的设区市通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程凯 王帅 实习生 吴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