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在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围绕发展大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
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听取市政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专项报告。听取市政府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视察调研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听取市政府交通重点工程等工作报告。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先后两次审议批准市政府调整2015年预算的议案。先后四次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审议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贷款、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城镇化项目贷款实施方案的议案、宿州兴宿城镇化一号基金议案等重大事项。
促进热点问题解决。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水源地保护、非煤矿山治理修复、城区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及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
围绕依法治市 着力推进依法履职新实践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围绕依法治市,着力推进依法履职新实践。
建立立法机构和机制。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报省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聘省内外41名专家为市人大立法专家顾问团成员。制定了《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规定》《2015年立法计划和本届立法规划》,报市委批准,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制定出台第一部地方法规。响应市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16城”同创决策,决定制定第一部地方法规《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条例》草案形成后,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在全省新获得立法权的市中,我市制定颁布实施第一部地方法规。
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六五”普法收官之年的检查验收工作。开展宪法宣传年活动。实行常委会“一会一法”专题讲座制度。配合省人大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全省普法责任制会议。举行《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教育启动仪式。
围绕务求实效 着力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围绕务求实效,着力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
突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森林增长工程、国税等7项工作报告,并进行视察和满意度测评。
强化法律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严格执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2015年市政府组成人员、法官、检察官共计50人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
围绕提升水平 着力优化代表工作新方式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围绕提升水平,着力优化代表工作新方式。
利用平台强化培训。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建立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
精心组织代表履职活动。印发《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意见》。安排13名全市代表小组长向县区人大常委会口头述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共280多人次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
扎实做好议案、建议督办工作。首次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目录。主任会议成员先后对“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和荒山绿化的议案”和“关于加强宿州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议案”办理情况集体进行督办、专项督办。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 着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围绕市委重大决策,着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新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12号文件贯彻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及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市委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市人大党组贯彻意见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学习培训班。
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对全市5个县区和部分乡镇,就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市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即市委6号文件。
针对问题狠抓落实。2015年9月25日,市委召开12000余人参加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一次会议将部署传达到基层。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省委12号文件进行解读。张曙光书记、史翔市长分别作重要讲话。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局面。
围绕“三严三实”教育 着力锤炼人大机关新作风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围绕“三严三实”教育,着力锤炼人大机关新作风。
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30条措施,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坚持“一会一法”专家讲座学习制度。邀请省内外人大法学专家,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先后开展《宪法》《立法法》《预算法》《组织法》《监督法》等讲座。组织市人大机关干部、县区人大干部共13批215人次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各类培训。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每月无会周招商制度,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主动走出去招商,完成市委下达的招商任务。派驻人员包保杨庄乡,圆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认真做好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督查工作。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推进精准扶贫。
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编发信息简报18期,向省人大报送信息1600多条,被评为全省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着力提升《宿州人大》期刊和网站质量。
2016年的工作任务
在1月21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旭向大会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人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市、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坚持在人大工作“四个创新”上下功夫,为建设“四个宿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普法要有新进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使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完善立法计划。制定市人大法律顾问及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团相关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做好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科学编制下一年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开展下一届立法规划调研。结合制定立法计划,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及相关部门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的立法工作异地调研活动。
落实2016年立法项目。2016年计划制定《宿州市非煤矿山修复条例》《宿州市市容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宿州市非煤矿山修复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快《宿州市市容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制定工作。
抓好法规贯彻施行。《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开展条例实施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工作。
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好“江淮普法行”等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对市政府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监督支持要有新作为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
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201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听取市政府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财政预决算审计报告和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审计报告。
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培植工业首位产业、降低企业成本的专项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调转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题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专项报告,并对贫困村电网改造情况进行视察。
注重法律法规监督。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开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行政诉讼法》《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项报告,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
三、决定、选举任免要有新规范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程序,依法作出决定。
依法审议批准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常委会将支持政府运用法治方式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年底前,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将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常委会将及时对市政府提出的议案进行审议和决定。依法就深化改革的重大措施及城乡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等作出决议决定。
依法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依法进行人事选举任免。做好提请任免人员资格和相关材料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表态发言工作。落实人大对“一府两院”任命人员向人大书面述职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
四、指导基层和代表工作要有新突破
加大指导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积极性和代表的主体作用。
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落实市委6号文件的各项规定,帮助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问题。配齐乡镇人大主席、省级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工作人员。做好省委12号文件和市委6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提升代表活动质量。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培训和各级人大组织的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市人大代表小组。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退出机制。强化代表活动平台建设。组织代表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指导市人大代表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驻宿的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准备议案建议做好服务工作。不断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改进议案建议办理方式。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要有新形象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做到“四个自觉”,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使人大工作与党和国家以及全市工作大局相适应、相协调。严守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根本政治规矩。
加强学习培训。开展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各类培训,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宿州大讲堂的学习。加强人大网络信息化建设。
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活动。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争当自觉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模范、自觉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模范、自觉扛起责任、善于管理的模范、自觉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