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2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8日至20日在宿州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审查和批准宿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宿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听取、审查和批准宿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八、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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