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2年度“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4 10:45:44    字体大小:【      】  打印

 

 

 

(2013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2年,市和县区人大联合开展了“千名代表听百案”专项活动。由于两级人大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的热情参与以及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积极配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优秀组织奖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砀山县人大常委会、萧县人大常委会、灵璧县人大常委会、泗县人大常委会

二、先进集体

    埇桥区人民法院、泗县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埇桥区人民检察院、萧县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三、十佳合议庭

    申丽、潘庆飞、戴宝琴合议庭,卜庆永、王杰、王晓红合议庭,袁元、谢晓平、王方(人民陪审员)合议庭,杨雪玲、李雪芹、郑忠诚合议庭, 邵长稳、马君、王立亮(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王冬梅、黄爱莲、吴斌(人民陪审员)合议庭,徐萍、张海军、卓艳合议庭,崔君、王成利、胡业铎(人民陪审员)合议庭,姬茂义、吴莉莉、秦素娟合议庭,孙静、马雁、葛庆廷(人民陪审员)合议庭

四、十佳公诉人

    王红旗、赵乾慧、刘明、刘丽莉、韩卫珍、许永、许涛、张攀登、孟凯、陈晓梦

五、先进人大代表

    佟涛、付红延、吴凤美、李素珍、林忠连、黄红兵、徐利、李令超、胡森、束学习、李祥荣、许大银、李忠勤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继续开展的“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中再接再厉,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