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4 10:56:12    字体大小:【      】  打印

 

 

  2013年12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元月16日至18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宿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宿州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批准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八、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