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化改革中,勇于创新:服务发展大局 奏响时代强音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1 09:44:00    字体大小:【      】  打印

 (来源:拂晓报)

承载着热切期待,肩负着神圣使命,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四个创新”,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在关注民生中促进和谐、在率先发展中主动作为,为建设美好宿州作出积极贡献。

 

重大事项决定:推进重大决策法制化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以创新精神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划分为两类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决议、决定、意见提出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批准市政府将孔庄安置区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还款差额补足协议》项下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并审议批准市政府关于宿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22亿元企业债券有关事项的议案;听取并审议批准将宿州市外环道路(北环、东环)建设工程项目融资还本付息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这些决议有力推动了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一年来,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立医院新区建设、预算外新增重大支出事项情况、政府及融资平台公司重大投融资计划以及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听取并审议新汴河景观工程建设和规划建设采煤沉陷区大型水库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

 

依法监督:推进依法治市制度化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工作,在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视察活动。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工程堤顶道路铺设、周边环境治理等现场,积极助推工程实施;8月,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走进沱河景观带、城管综合工作室等地,详细了解城市管理工作;9月,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来到爱心老年公寓、市社会福利中心等地,实地观摩我市养老体系建设成果……

强化政府重点工作监督只是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依法监督的缩影。为认真行使监督权,推进依法治市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还强化财政预算和计划监督,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监督;强化司法法律监督,坚持把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监督的重点;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强化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信访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监督法要求,全年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32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8件。

 

人事任免:推进依法任免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了《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改进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完善任前知情了解、法律考试、集体谈话等做法,实行任命法官检察官宣誓、政府组成人员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重点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完善任后监督办法,促进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一年来,共决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接受辞职3人,决定免职17人,批准任命2人,决定代理1人。

 

自身建设:推进人大自身建设常态化

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突出人大工作特点,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开展“人大制度规范年”活动,制度建设成效显著。制定、修改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一批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宣传人大,反映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人大制度建立60周年纪念活动;全年向《省人大工作通讯》等媒体组稿600余篇(件),在省以上媒体发稿420多篇,向省人大网报送信息6120余条,在全省名列前茅。同时,努力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农村金融立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调研。

(记者 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