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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15:12:24    字体大小:【      】  打印

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出席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励出席并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晓宁、张亮,以及秘书长孟丽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张琼,副市长杨永春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欧冬林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5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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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23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该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该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听取并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提请报告;听取提请任命人员供职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人员2023年度述职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及部分法官、检察官2023年度述职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全体与会人员起立奏唱国歌后,举行宪法宣誓。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等,并召开第21次和第22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事项和报告等。

赵琳强调,要深入学习、对标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从省市委决策部署中找到“同题共答”的结合点,在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强工兴产”、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担当。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做实做细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要严于律己,优化作风。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以作风转变促履职尽责,用实干实绩树立“干精致、创特色、争一流”的良好形象。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二级巡视员,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文 图/蔡建 马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