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9 09:08:24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案由

    地方气象综合防灾减灾服务是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地方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综合防灾,以防为主”,发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在综合防灾减灾中的先导作用的基础性公益事业。要完成这些专业性强的气象事务和科技研创,离不开一支稳定的气象科技人才队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双重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全市气象部门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持续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两个体系建设,现已基本建成覆盖市县镇三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纳入国突系统的各级政府、部门、行业预警责任人达到27000余人,每年按20%人员增长;每年发布预警信息1000余条,受众2000万人次。“国家级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基地工程”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依法构建防雷减灾安全责任体系,梳理247家防雷重点监管单位,组织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和防雷安全“双随机”检查。每年开展人影作业60轮次以上,为缓解旱情,保障农业生产和改善空气质量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气象部门在政府综合防灾减灾的先导地位日益凸显。

二、案据

    新时代面临新任务,根据市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气象部门在应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强化科技基础支撑等方面配合环保部门落实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报、信息共享、科研合作、重大活动保障;强化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与气象机理研究,科学判断重污染过程,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协作开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等科技攻坚等重点工作。目前气象部门在事业发展中存在不少困难,如:

1、经费严重不足。在2016年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以前,气象部门防雷科技服务收入基本能够弥补地方气象事业和人员经费需求,经费不足的问题不甚突出。但随着国家防雷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防雷气象科技服务收入迅速滑坡,事业经费严重短缺,已明显阻碍了我市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地方财政应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虽经气象部门积极争取,至今地方气象事业公益岗位资金仍未得到落实,气象职工同城奖励待遇无法兑现,以致出现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我市气象事业发展。

2、科技队伍不健全。根据中国气象局的改革方案要求,人影、防雷、预警传播、气象为农服务等地方气象事业,应由地方政府解决人员编制或政府购买气象公益服务岗位的方式予以保障。据了解,周边省市气象局已由政府购买气象公益服务岗位的方式解决了地方气象事业人员队伍建设问题,地方政府购买公益服务岗位参考资金是市局30个(300万),县局10个(100万)。

三、方案

1、为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建议市政府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投入,以解决由于体制造成的气象职工同城待遇问题,进一步稳定气象队伍,让职工安心本职工作,潜心科研,开拓创新,为新时代地方气象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同时加大对在我市落户的国家、省重点气象项目工程中地方财政配备资金投入,如今年拟建的2部新一代双偏振天气雷达等,让项目工程尽早发挥出应用效益。

2、学习借鉴外地做法,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气象公益服务岗位的方式,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预警发布、防雷公益检测、环境气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等气象用人才队伍建设,尽快解决好困扰我市气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最大程度发挥出气象部门在政府职能事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