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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2 09:21:31    字体大小:【      】  打印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包来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健康发展态势。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力护航美好宿州建设。紧扣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惩治、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改革发展。

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完善服务措施,做到“三为五不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传销等犯罪,依法办理涉及受害群众近千人的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5人,提起公诉149人。充分发挥行贿档案查询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提供查询7795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建议取消投标资格。

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与市工商联会签的《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个人创业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发展、损害企业信誉的刑事犯罪,对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提起公诉14人。全年共走访企业126家,提供法律服务420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1416人。全年共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提起公诉36人。深入推进“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581人。

二、顺应安居乐业新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正确司法理念,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证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54人、提起公诉3316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行动”,铲黄赌、除黑恶,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前介入、提起公诉。针对毒品犯罪高发态势,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蔓延势头,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88人,提起公诉207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203人、不起诉29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符合法定条件、达成刑事和解的,依法不批捕77人、不起诉7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14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认真做好下访巡访、检察长接待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真正让群众感到诉求有处申、困难有人帮。全年共办结来信来访527件,化解涉检信访疑难案5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打防并举,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城乡接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意见,探索推行专人办理、捕诉一体、预防帮教等制度,有力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95人,监督收监执行17人。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875场次,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贯彻反腐倡廉新部署,持续发力惩防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态势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预防腐败的力度不减。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既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的腐败案件,也重视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彰显反腐决心。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0136人,其中50万元以上的1518人、100万元以上的44人,科级以上干部23人、县处级干部5人。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处涉嫌行贿犯罪27人。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223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7件、行政执法人员17人。及时介入中央媒体曝光的灵璧县特大保险诈骗案,立案查处诈骗案背后涉嫌渎职犯罪的司法人员3人。

大力提升侦查办案能力。强化办案资源整合,推行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探索运用“两侦合一、贪渎并查”办案新模式。加快侦查信息化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网络,同相关行业和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查机制,提高信息引导侦查水平。强化组织指挥,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市检察院综合运用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排除干扰阻力。坚持办案质量、安全、效率、效果有机统一,全年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不断增强预防工作成效。牢固树立办案是成绩,预防职务犯罪是更大成绩的理念,推动构建大预防格局。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6+1”活动,创新运用微电影、微讲座等预防方式,强化案中同步预防、案后系统预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村(社区)”活动,该项目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预防项目”。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243场,受教育人员近万人次,提出检察建议64份,督促发案单位出台预防措施103项。

四、回应司法公正新期待,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坚持一切为了公正,为了一切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强化质量意识,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环节,造成起点错、跟着错。全年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1件;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43人、不起诉46人;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4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3件。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下大气力解决“有权人”、“有钱人”违法提前出狱问题。全年共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49件,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先进集体”。注重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57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决18人。依法对报请特赦的155名罪犯进行全面审查,纠正报请特赦不当2人。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定和完善民事行政检察违法调查、执行活动监督、律师代理申诉等办法,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394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情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督促依法履行职责52件、支持起诉15件。强化对虚假诉讼的监督,调查处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维护司法秩序;注重和解息诉,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85件,维护审判权威。

五、聚焦规范司法新要求,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坚持开门抓整治。采取领导带队亲自听、深入基层全面听、律师意见重点听、各方意见综合听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党委、人大、政法各部门、全市32家律师事务所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走访37家关联单位、召开21场座谈会、发放540余份征求意见函,梳理出59个问题作为查摆整改重点。

全面评查找“病灶”。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1/3案件开展集中评查,确保两级检察院全覆盖、承办人全覆盖、各类案件全覆盖。共评查案件1566件,实行一案一表,既查实体又查程序,既查质量又查管理,全面排查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

严格整改促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和《案件办理规范化纠错集》,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实行问题台帐销号管理,督促全面整改,做到“见原因、见措施、见成效”。研究制定规范司法办案“八个不得”、改进案件管理等5个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同步录音录像、律师会见、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导组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六、践行从严治检新规定,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保证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严以求实抓班子带队伍。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检察干警全员参加,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把“三严三实”作为立身从检的“压舱石”。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以上率下,查摆整改不思进取的“懒惰症”、急功近利的“浮躁症”、衙门习气的“官僚症”、违法违纪的“腐败症”等症状,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持之以恒抓纪律转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研究制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行对基层检察院年度巡查、检察长到市检察院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落实八项规定、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17次。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

夯基固本推进可持续发展。坚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全局性的工作来抓,落实市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问题。深化“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形成一院一品牌、一院多特色,砀山县检察院机关党建被列为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品牌,灵璧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以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为抓手,加大科技投入,打造“智慧检察”。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对去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意见,制定20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582人次,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评检察”等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参加案件评查、评议公诉人。推进“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搭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平台,全年共公开法律文书2084份、案件信息6059条。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弘扬检察“主旋律”。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9个集体、3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全市检察工作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深化改革新部署、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不少差距,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细化、深化、实化;二是一些检察人员落实保障人权、规范司法的要求不够严格,司法不规范“顽疾”尚未根除;三是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不够,检务公开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骨干人才短缺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宿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责无旁贷的担当意识,更加主动服务宿州转型发展。以服务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皖北领先、省内争先、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支持和保障“一区两中心五基地”建设。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强化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推进美丽宿州建设。着力维护民生民利,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以务实创新的工作理念,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持续加大依法反腐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集中开展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乡镇”活动,实施专项预防。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平正义。

三、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不动摇,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检察改革试点,确保改革落地、公信提升,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获得感。继续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打造检察改革的“宿州品牌”。

四、以从严治检的坚定决心,更加有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使规范司法成为广大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从严治检”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真正把纪律印刻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五、以坦诚开放的主动姿态,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创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搭建经常性联络平台,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案件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全面建设综合性检务公开大厅,实行“检察开放日”常态化,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高效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聚焦用力、实干创新,为“四个宿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