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30.50 | 0 | 8.50 | 0 | 8.50 | 22.00 |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无公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用于接待省人大、外省市人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