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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8 16:21:48    字体大小:【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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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琳出席

4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旭,副主任张忆秋、石文庆、侯家春和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赵琳、张忆秋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副市长祖钧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瑞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黎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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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城市规划区范围局部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决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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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举行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举办了宪法法治讲座。在吴继承的领誓下,常委会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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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记者 谢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