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制度》
(2009年6月17日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
秘书长办公会议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组成。
(二)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三)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下列事项:
1、研究部署机关的重要工作活动;
2、讨论通过机关的规章制度;
3、讨论机关年度总体经费安排、支出预算;
4、研究决定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工人的调配、使用;
5、研究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6、研究处理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秘书长会议
(一)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二)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列席秘书长会议。
(四)秘书长会议讨论研究下列事项:
1、总结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
2、讨论研究主任会议、常委会议筹备事项;
3、讨论研究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工人的调配使用意见;
4、研究落实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工作委员会会议
(一)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二)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时方可举行。
(三)委员会会议召开五日前,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通知委员会成员。
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四)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下列事项:
1、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工作委员会阶段性工作的安排;
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
4、本委认为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
其他会议及学习制度
(一)、凡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通知,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早退。
(二)、机关学习由机关党委组织安排,原则安排每周五下午,机关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均应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机关党委请假。
(三)、临时召集的会议,按通知要求,应该参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