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关于整治出租车挑客、拒载现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2 10:33:53    字体大小:【      】  打印

 

  

埇桥区代表团 刘文成

  出租车运营业是一个承载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的行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乘客理应享受安全、便捷的服务。然而,我们近期专门在市区实地调研发现,“打的难”问题普遍存在,尤其是“随意挑客”、“随意拒载”的现象日益突出,这不仅关系老百姓日常出行,还关系城市文明创建……建议交通交管等部门规范其运营秩序,有效解决这一引发市民强烈不满的“顽疾”。

 

  1、尽快增加出租车数量

  在市区依法取缔三轮车等市区运营政策实施而取得显著成效后,却暴露出其它一系列的问题:出租车司机拼客、挑客、拒载等不文明现象频发,暴露出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定价机制等不规范、不完善、发展滞后等深层次问题。我们调研发现:出租车供需失衡、三轮车逐渐减少导致的出租车有效运力不足,是“打的难”的最主要原因;目前黑头车大量存在,并且满足了部分群众的出行需求,这也说明市场上仍存在增加出租车数量的空间。据了解,我市对出租车数量施行定额控制,出租车数量并未随着城市规模和人口增幅而增长,市场供给落后于需求,供不应求的矛盾日益突出。数量管制政策将出租车行业变成了一个“垄断行业”,无论是个体挂靠制还是公司制,牌照的所有者都因为缺少竞争而能够赚取“垄断利润”,而真正干活的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偏低、怨言不断。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开放出租车行业准入,放松数量管制政策,科学确定出租车数量规模,并要根据社会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破除“垄断利润”,调动行业内各种要素的积极性。

 

  2、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严格管理

  行业自律不足,有关部门管理体制落后,监管力度不够,难以对出租车司机形成有效约束,加上出租车司机群体素质良莠不齐,导致拒载、挑客等不文明现象大量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打的难”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出租车行业职业规范”,按照“事前加强教育和监管、事后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的工作原则,对出租车司机施行严格准入制度,加强对租车司机的资格审定工作;建立保证金与保证人制度,对本地出租车司机要求缴纳保证金,对外籍在宿出租车司机不但要求保证金、还要有担保人;出租车管理部门要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具体的机构负责教育与管理;市政府牵头,成立由交通、公安、工商、城管等多部门组成的出租车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对出租车司机运营不文明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对挑客、拒载等违章司机严管重罚(扣分、罚款),明确电话等投诉渠道,保障乘客投诉有门、有效。

 

  3、借鉴北京对出租车的管理模式

  借鉴北京对出租车的管理模式,制定诸如“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考核办法”,从基础管理(如员工权益保障、驾驶员素质教育、内部绩效考核等)、运营服务(如出车率、违章率、电召率等)、社会责任(如应急运输保障、投诉处理、社会公共服务等)等方面,以自然年度为考核总周期,对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对所属出租车司机加强管理进行监管考核。监管考核内容将按月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小考”,每年一次“大考”,全年考核总周期结果为4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各考核子周期考核得分等于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基准分满分1000分,奖励分满分100分。每季度将公示上季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良(AAA级)、合格(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等四个等级,总分为20分。挑客、拒载、拼客、甩客、绕道等违规行为,利用路面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车辆GPS行驶记录信息、乘客投诉渠道举报调查(回复)以及天津出租车管理“举证倒置”等进行取证,一经查实,将一次性扣除10分,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并及时进行曝光;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活动、恶意侵占乘客失物等违规行为,将一次性扣除20分,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并及时进行曝光。出租车司机综合得分0分评定为B级,按照规定到指定培训资机构接受规定学时的培训;未参加培训的,或累计有两次以上综合得分为0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在《拂晓报》、《直播宿州》等多种媒体上曝光,司机3年内不得驾驶出租车,司机其所在企业采取列入1名司机核减1个经营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