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

关于加大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28 09:03:08    字体大小:【      】  打印

 

 

(埇桥区代表团 林利华)

  城市的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现代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发达的文明。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地区现代文明程度、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创建文明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原来一般意义上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来看待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创建文明城市重要性的认识。创建文明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2013年7月25日下午,宿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在政务中心会堂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戮力同心,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会上宣读了《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史翔作动员讲话。

  张曙光指出,创建工作事关民生、事关发展,必须高标准定位、争先争优。要把坚决执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抓好创建工作的重大机遇,下定必胜决心,拿出过硬措施,以创建工作的新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新突破,全面提升宿州的文明度、开放度和美誉度。要回应群众期盼,让创建过程成为环境持续改善、秩序持续优化、服务持续好转、群众持续受益的过程,使全市人民不断提高认同度、增强幸福感,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全市上下要提振精神、点燃激情,坚持目标不动摇,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早日把省级文明城市的“名片”拿到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中之主,咬定目标、聚焦强攻,迅速改变被动落后局面,以实际行动展示宿州干部敢于亮剑、勇于争先的精神风貌。

  张曙光强调,创建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必须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一要广泛动员,立即动起来、干起来;二要凸显亮点,尽快创精品、塑特色;三要严管重教,坚决出重拳、动真格;四要对标找差,抓紧补短板、壮强项。

  2013年11月5日至6日,安徽省文明城市考评检查组对宿州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总体认为宿州市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树立形象、提升效能和践行群众路线的综合性抓手摆上很高位置,做出了很大努力,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不犹豫,正确处理好创建目标和目的的关系,启动快,效果好;二是不容易,知难而进、乘势而上,在纵向比中增信心,在横向比中找差距;三是不松懈,长期坚持,加大延伸,巩固成效。但是在暗访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欠账,部分小街巷硬化不到位、绿化带缺失、盲道设施不全;二是脏乱问题要加强治理,食品安全存隐患、多处盲道被占用、个别巷内有污水垃圾、小区有杂物堆放和乱搭乱建;三是创建工作细节还需提升,小区内部分木质座椅有损毁、酒店打包餐盒要收费、志愿服务注册登记未确认、有的公益广告被人为破坏等。

  听取情况反馈后,张曙光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指出,宿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成果,让创建过程成为环境持续改善、秩序持续优化、服务持续好转、群众持续受益的过程。当前,宿州市创建工作纵向比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社会各界反响良好;但横向比仍有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有效的制度固定下来,把积极的活动坚持下去,把自信的激情传播开来,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关于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围绕建设省文明城市总目标,以市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继续举全市之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普遍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高尚的道德风气、先进的文化品质、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建设城乡人民共同享有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相协调; 坚持思想先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创建为民,让广大群众共享文明建设成果;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创建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大力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面貌明显变化,社会风气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城市地位更加巩固,争取尽快进入“省文明城市”行列。

 

  四、工作任务与要求

  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素质,提升服务水平,丰富精神生活,营造优美生活空间,共建文明社区。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落实措施;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齐抓共管,务求实效。

  总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是推动我市文明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要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时代的呼唤,是城市发展本身的要求,是提高城市未来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与城市现代化发展还不相适应,城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必须加大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必须加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我市市容环境、社会秩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我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从而塑造现代的城市文明形象。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对于对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对外提高竞争力、辐射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