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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6 09:53:00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8.5 

0 

8.5 

0 

8.5 

10.0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18.5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12万元, 下降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 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与 2022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汽油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 2022 年持平,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无公车购置计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万元,比 2022年预算减少 12万元,下降54.5%,下降原因主要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县人大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